律師教你打典房官司
文章摘要:
【目錄】1.什么是典權?2.我國是否承認和保護典權制度?3.什么是房屋典權?什么是有期限房屋典權關系?什么是無期限房屋典權關系?有期限房屋典權回贖期限10年、無期限房屋典權回贖期限30年是否為固定不變期限?4.什么是回贖權?5.什么是典價和回贖典價?6.什么是找貼?7.典權和典當區別有哪些?8.什么是典權保護?出典的房屋在典期內轉讓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,典權是否受保護?房屋典權人應當如何保護自己的典權?9.什么是出典房屋絕賣后確權?
文章摘要2:
典房和典權制度始于古、用于今。但不論是我國《民法通則》還是《物權法》,均沒有規定典權制度,至今為止只有最高人民法院系列司法解釋和民事政策予以規范。典權作為古老的傳統融資辦法,在民間十分活躍,但典權并非法定物權種類,典權人無法享有“典權物權”的保護。陳其象律師特別策劃推出《律師教你打典房官司》,幫助當事人認識典權,規避法律風險,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。
關鍵字:典權 房屋典權 典房 出典 典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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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什么是典權?
2.我國是否承認和保護典權制度?
3.什么是房屋典權?
【關聯問題】什么是有期限房屋典權關系?什么是無期限房屋典權關系?有期限房屋典權回贖期限10年、無期限房屋典權回贖期限30年是否為固定不變期限?
4.什么是回贖權?
5.什么是典價和回贖典價?
6.什么是找貼?
7.典權和典當區別有哪些?
8.什么是典權保護?
【關聯問題】出典的房屋在典期內轉讓并辦理過戶登記手續,典權是否受保護?房屋典權人應當如何保護自己的典權?
9.什么是出典房屋絕賣后確權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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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
(58)對法律、政策允許范圍內的房屋典當關系,應予承認。但土改中已解決的房屋典當關系,不再變動。
典期屆滿逾期十年或典契未載明期限經過三十年未贖的,原則上應視為絕賣。
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若干問題的意見(試行)
120.在房屋出典期間或者典期屆滿時,當事人之間約定延長典期或者增減典價的,應當準許。承典人要求出典人高于原典價回贖的,一般不予支持。以合法流通物作典價的,應當按照回贖的市場零售價格折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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